2016-01-25 2465次浏览
洛阳市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颁牌仪式及市级项目保护单位认定工作会议
总 结
为了进一步开展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16年1月22日上午举行了洛阳市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颁牌仪式及市级项目保护单位认定工作会议。在颁牌仪式上,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宁永强、洛阳市文化馆馆长白桦为我市新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14项非遗项目授牌。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代表性项目和扩展项目的通知》(豫政[2015]62号)和《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洛文广新[2016]7号)文件精神,我市共有14个项目入选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还有96个市级项目需要进行保护单位的认定。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宁永强、洛阳市文化馆馆长白桦、洛阳市文化馆副馆长赵博、各县区文化馆领导、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洛阳市市级项目保护单位负责人、新闻媒体的朋友参与了这次会议。
会上,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宁永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做了重要的讲话,他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千秋万代的事情,非遗保护工作者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守护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神圣使命和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他代表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向新入选的14个省级项目及其传承人表示祝贺,同时勉励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积极履行好保护单位的职责,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洛阳市文化馆馆长白桦宣读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代表性项目和扩展项目的通知》(豫政[2015]62号),市非遗办主任李晓霞布置开展了关于市级项目保护单位认定工作会议,市非遗中心并对到场的市级项目保护单位负责人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小册子,使其更加的了解非遗法,更好了履行自己的职责及应尽的义务;对到场的县区文化馆负责人发放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四批市级非遗名录的文件,使其更好的了解我市非遗项目的分布,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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